6月,各大電商平臺陸續啟動今年的“6·18”大促相關預熱活動。近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6·18”電商廣告合規提醒,規范電商促銷活動,維護消費者權益。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電商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電商促銷活動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煙草(含電子煙)廣告;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廣告。
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等法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