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互聯網平臺企業經營者或從業人員收到地方稅務部門短信提醒,主要內容是其申報的今年第三季度增值稅銷售收入少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的收入金額,若有申報錯誤應及時更正,避免后續產生滯納金。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相關法規,互聯網平臺企業需要首次向稅務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6500多家平臺報送了相關涉稅信息,超過應報送平臺總數的95%,互聯網平臺企業及相關主體整體遵從度較高。
稅務部門掌握平臺報送的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后,會與經營者自行申報的數據進行比對,其中就會存在一些收入差異的現象。
稅務部門稱,為幫助平臺內經營者防范化解涉稅風險,對于少數自行申報收入明顯低于平臺報送收入的平臺內經營者,稅務部門近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合規申報服務提醒,提示其核實申報金額,及時更正錯誤申報,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據了解,平臺內超過九成的經營者都是中小微企業,在現行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下,其所需繳納的稅款較少或者基本不用繳納。本次稅務部門發送服務提醒的對象,主要是今年第三季度自行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收入差額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少數平臺內經營者,對平臺內中小微企業基本沒有影響。
稅務部門表示,平臺內經營者如收到合規申報提醒,應當及時核對其在各平臺及線下取得的收入,確認是否存在少申報情況。如屬申報錯誤,須及時依法更正申報,以避免產生滯納金。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按照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銷售款項索取憑據的當日;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日。平臺內經營者應當據此如實申報線上和線下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價款。
來源:第一財經
編輯: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