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11月起施行
急用房屋“養老金”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
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福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據悉,《辦法》將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民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務。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被稱為房屋“養老金”。在交存方面,《辦法》明確業主的首期交存義務,建立資金續交機制,規定業主分戶賬賬面余額不足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在使用環節,《辦法》區分了一般使用程序和緊急使用程序。針對緊急情況,設置了快速審批通道,要求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同意的,及時撥付資金,確保電梯故障、外墻脫落等安全隱患能夠得到迅速處置。
《辦法》規定由住建部門代為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每年在住建部門網站公示本地區年度資金交存、使用、增值和結余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30日;業主大會自行管理資金的,應當在小區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時間同樣不少于30日。專戶管理銀行應當建立資金查詢制度,保障業主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知情權。
《辦法》明確對物業服務企業、業委會或相關業主虛列工程項目或工程量等行為的處罰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最高處虛列或虛增金額兩倍罰款,對業委會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相關業主最高處三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確保《辦法》有效實施,市住建局正在加緊制定配套文件,推動《辦法》從“紙上”落到“事上”。
接下來,福州市將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邊界,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分類制定已完工和未完工項目資金使用程序;全力推進全市統一的維修資金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盡快實現線上交存、使用申請、審核撥付等功能。
上述信息化管理平臺將實現與財政、不動產登記部門的數據互通,提升業務辦理效率與風險管控能力。同時,將優化資金查詢服務,逐步實現線上線下雙重查詢,讓業主能夠隨時掌握資金動態。
市住建局還將聯合財政部門推動專用票據使用,從源頭防范資金管理失范,全面提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公信力。
《辦法》明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并明確具體使用范圍,同時列出不得從資金中列支的情形,為資金使用劃清了邊界。法規還規定資金在保證正常使用前提下,可通過定期活期組合存款、購買國債方式,實現資金保值增值,切實維護業主財產權益。
來源:福州晚報
編輯:黃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