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我就是這樣填報房貸信息的,怎么今年導入后出現出錯的提示?”
“我明明填寫了‘有配偶’,怎么系統顯示‘無配偶’,還提示我填錯了?”
隨著個稅匯算進入高峰期,不少市民在個稅App上辦理匯算時,出現“信息錯誤”提示。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27日,記者向稅務部門尋求答案。
房貸信息出錯?
看到不少同事在朋友圈曬出退稅金額,在鼓樓區一家企業工作的鄭先生也按捺不住了。26日,他打開個稅App,準備進行個稅匯算。不過,很快他就著急了。“我的專項附加扣除這幾年都沒有變化,所以每次匯算我都是直接導入上年度的信息。但是,這次導入后,App一直提示填報的房貸合同編號和其他年度不一致。”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稅務部門解釋,個稅App具有系統校驗功能。自2019年至今,若某一年度與其他年度的貸款編號不一致,系統會自動提示出錯。
納稅人若確認所填報的住房貸款利息涉及的房子為同一套,請核對此前及本次填報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信息是否一致。如有中英文括號、短橫線、空格等符號格式錯誤,請修改對應年度的合同編號。
如果僅僅是某一年度的信息填報錯誤,可在該年度的填報詳情頁面中修改貸款信息,同時上傳貸款合同等證明材料。具體操作流程為:在個稅App首頁找到“我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進入“我要查詢”;找到填報記錄,進入詳情頁面;選擇“貸款利息”,點擊“修改”,再選擇“修改貸款信息”。
若修改時,提示錯誤的彈窗仍然一直出現,需作廢錯誤年份的填報并重新填寫。具體操作流程為:找到填報記錄,進入詳情頁面,點擊“作廢”。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若之前年度填報了兩套符合首套住房貸款的房貸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需作廢其中一套。同時,若之前年度辦理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作廢房貸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后,需更正相應年度的匯算。
配偶信息有誤?
“這個提示,可不能讓我老婆看到,不然會挨揍啊!”27日上午,市民肖先生看到個稅App上彈出的提示,不禁笑了出來。
原來,提示內容為:“您填報的配偶情況為無配偶。相關部門信息核驗結果顯示您存在婚姻登記的配偶信息,請您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并更正。如信息確認無誤可點擊繼續。”
肖先生馬上打開申報頁面,但上面清楚顯示,他填報的是“有配偶”。這是怎么回事呢?
稅務部門表示,遇到這種情況,納稅人可打開個稅App,進入“我的”頁面,點擊“家庭成員”,再點擊“添加”,輸入配偶相關信息后保存,然后更正專項附加扣除。以住房貸款利息為例,點擊“辦和查”,再點擊“專項附加扣除”,選擇查詢年度為“2024”,點擊“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點擊頁面底部“修改”,選擇“修改基本信息”。系統會自動將“配偶情況”修改為“有配偶”,并導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此時,頁面會彈出提示框,要求用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此時,用戶返回“填報詳情”頁面選擇“修改”,點擊“修改貸款信息”,進入頁面后選擇底部“證明材料”,點擊“上傳材料”,確認修改后完成資料上傳。
若此時頁面仍顯示為“無配偶”,用戶需要再次進入“修改基本信息”確認修改。然后,再回到首頁,點擊“綜合年度匯算”,選擇“開始申報”。這時,系統會提示“您已提交過申報,已為您跳轉至申報記錄詳情”。用戶在新頁面點擊底部“更正”,持續點擊“下一步”至提交申報即可。
來源:福州晚報
編輯:林昱星